随着经济的发展,特别是我国即将加入WTO,进入我国的种苗和农产品数量将有较大的增加,需要采取一系列检疫措施来降低病虫害传入的风险。我国是农业大国,农产品出口有很大的潜力,但现实的情况是我国的农产品出口很困难,一个重要的问题是植物检疫。加入WTO后,关税和配额的使用将受到很大限制,而作为非关税的植物检疫在国际贸易中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。要使我国的农产品出口有较大增长,需要严格的检疫手段和完善的法律保障,以打破国外的贸易壁垒。
我国现行的《植物检疫条例》是一九八三年颁布的,许多内容已不适合当前的实际,如关于危险性病虫的法定地位、有害生物的确定程序、疫区封锁控制手段、检疫机构的设置及要求等,都急需调整或明确,现行管理中的诸多环节也需要法律来规范。目前制定《植物检疫法》的条件已相当成熟,希望人大尽快将其列入立法议程。